今年新學年的開始,又接到的震驚消息。民法的吉川老師,昨天從住處墜樓,不幸身亡。
吉川是東大畢業的高材生,2005年10月赴任北海道大學。2006年4月我參加了他的英美契約法seminar,當時學生只有我和另一位中國女生,每週讀一個章節,輪流報告,把英文翻成日文,受到精實詳盡的訓練。我後來之所以決定去美國一年,跟這段經驗不無關係。
他是法學部少數擅長使用電腦數位設備的老師,每次來上課或研究會,總是抱著panasonic那台let’t note筆電,報告也必備powerpoint。平常會去健身房運動(我們是同一家的顧客,曾經巧遇過)。去年11月私法學會第一天結束後,北大的成員們去吃飯喝酒,他跟我聊到他收了一個中國學生,因為學生頗有「個性」,他有點煩惱該怎麼指導。由於帶頭(最資深)的大塚老師抽起煙來,我老師、吉川也開始動作,不過他拿出來的竟是金屬盒裝的胖雪茄,體積有香菸的4-5倍吧,令我驚奇不已。
上星期五的研究會剛聽過他報告論文「履行期前之履行拒絕的相關考察:損害減輕義務與履行請求權」,這個論文在法學協會雜誌才連載至第5回,32歲的年紀,正是事業剛蒸蒸日上的階段。印象中的吉川老師,個性大而化之和爽朗明快,不像是會鑽牛角尖的人。所以今天早上的訃聞令人格外無法接受。
他的網頁還保存著06年我們seminar的授課大綱,看著看著,有點鼻酸起來。為什麼一個曾經和自己一起切磋討論的同伴,一個未來無可限量而可能成為日本代表性的學者的人,那麼輕易地突然之間就離開了人世?是我們這些週遭的人太駑鈍,沒留意到他的精神狀態嗎?心裡除了不能接受的情緒外,也有點自責。抑或是單純的意外事故?
北大法學部連續兩年的4月都發生了令人難過的事情。希望身邊的人都好好保重,真的不想再聽到這樣的消息了。
【後記】4月18日民事法研究會,主席報告了這次不幸的事件,他說吉川老師是晚上去陽台晾衣服時,不小心從8樓摔下去。大家為他默哀了1分鐘,許多人紅了雙眼,擤鼻涕聲音此起彼落。我們還是無法相信,7天前在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進行報告的吉川老師,竟然已經不在這個世上。
令人哀傷的消息
今年在台灣也聽到兩個不幸的消息
ㄧ個是我大學老師因癌症過世
ㄧ個是我朋友的大學同班同學
才剛進博班半年就因為紅斑性狼蒼而過世
兩個人都很年輕 很讓人婉惜
去年冬天 我想我是得了冬季憂鬱症
ㄧ整個冬天心情非常非常的低落
但過了冬天 覺得活著真好
ㄧ句美國諺語「A man is not dead until the last person who
remembers him dies.」,他們會活在很多人的心中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之前看過一部小品電影the man from earth
描述有個人不會死,從石器時代一直活到今天
他不斷地看著週遭認識的人死去,自己卻死不了
記得他的人都死了,他的「活」不見得是幸福
這部電影還蠻發人省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