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的行動電話契約!Softbank受氣記

        首先簡單說明一下我的契約狀況。200643日我買新手機時,加入當時vodafone的「年間割引」契約,這是1年期間的契約,若期滿前解約須付解約料(類似違約金)。接著同年11月,vodafone變成了softbank,推出新的「學生割引」(這是以前vodafone時代沒有的方案),因為我本來就是學生,當然立刻加入了這個方案。200743日,我前往softbank門市解約,被告知須繳納3,150日圓的解約料。

爭點是這樣的。「學生割引」原則上是
1年期間的契約,softbank認為我去年11月加入,因此必須等到今年11月才可解約,否則就必須負擔那筆解約料。但是基於以下的理由,我認為softbank的解釋有問題。

1.Softbank
的網站上關於「學生割引」的說明寫著,「在契約更新月以外的時間解約時,須繳納3,150日圓的契約解除料」,「不論加入月份為何,每年4月份為更新月」。我是在4月解約的,既然4月份為更新月,理當不用付解約料。

2.
我的學生身分只到今年3月底(這是正常的日本學年結束時期),這件事情softbank早在去年11月就已經知道,因為我提出的學生證,有明確地寫著有效日期。Softbank也在今年3月底前寄來一封「給學生割引契約的顧客們  契約期間的終了及更新手續的通知」函,告知曰,4月份學生割引終了,契約將自動變更成「年間割引」。

我不能讓契約「自動變更」成「年間割引」,因為客服回答,這樣又得綁
1(2007.4-2008.4。附註一下,這個解釋的不合理性請看下面第4點跟au的比較),而我預計未來留在日本的時間沒那麼久。於是我問softbank客服,那如果我不加入「年間割引」,而是改成沒有契約期間限制的「長期利用割引」(因為沒綁約,折扣數當然少得可憐)呢?他回答,這是不行的;我現在解除「學生割引」,加入「年間割引」的話固然不用付解約料,但是解除「學生割引」,加入「長期利用割引」,還是要付解約料。

這意思就是,除非我從
20074月現在開始再綁1年約,不然我就是得付3,150日圓就對了。這樣的解釋實在是侵害消費者權益至極,令人難以接受。如果我現在還是學生的話,依照他們的意思,我在今年11月可以正當地解約。現在我不是學生了,卻變成得拖到明年4月才能正當解約。有沒有搞錯,不是學生得負擔更貴的費用耶,而且3月畢業難道是我的錯嗎,得被softbank再多拘束1年。

3.
我尊重各行動電話公司制定的契約期間條款,畢竟人家也要賺錢,1年不到就解約,對公司不划算,所以要罰消費者那筆解約料(類似違約金)。但是我的情況是,契約從最初的去年4月到現在,已經滿1年了。Softbank說,我去年11月才加入「學生割引」,因此不算滿1年,問題是,這不是我的錯吧!我也很想在去年4月就加入「學生割引」啊,我當時的身分也符合該方案的資格啊,是你們自己沒有那個東西的。

請把我的情況跟今年
4月新簽約加入「學生割引」的顧客比較一下。新學生顧客可以享受為期1年的「學生割引」,明年4月期滿解約也不用付那3,150的解約費。那為什麼我也是學生,1年的期間,付了比那些新學生顧客更多的錢(「年間割引」比「學生割引」貴),竟然最後還要多被罰一筆錢?

4.
再者,跟其他行動電話公司的規定相比,softbank給我的解釋真的是不合理到了極點。以同樣都有「學生割引」和「年間割引」的au公司為例,他們的「學割」規定,「加入『年割』的顧客,契約期間續算至『學割』」。意思就是,原本是「年割」的顧客,途中加入「學割」時,契約期間還是繼續的。也就是說,我的狀況在au的話,即使是200611月才加入學割,但契約期間是從最初的年割(20064)開始計算,所以到今年4月,已經滿1年,解約是不用付其他費用的(這個說法有au客服人員的e-mail解答為證)。

還有一點可以突顯
softbank的荒謬。假設我不是20064月簽約的,而是200611月簽約並同時加入學生割引,並在今年3月畢業的話,會是什麼情形呢?Softbank的意思是,我的契約會變成年間割引,得再等1年後才能解約。但是你們看看au是怎麼說的,他規定,「喪失學生身分或廢止『學割』時,剩餘的契約期間續算至『年割』」,懂嗎,就是說我在今年11月解約即可,不用被拖到明年(這個在au的FAQ裡面有明確寫出)。

我的理由講完了。接著,整理一下我這幾天跟softbank交涉的經過: 

4/3晚上8點半去門市要辦解約,被女店員告知得罰解約料。拿出softbank網路上關於「學生割引」的說明(上述第1),她說得跟總公司詢問,答案會打電話通知我。

4/4
整天沒等到電話。

4/5
中午去門市,換了個男店員,直接打電話去總公司客服部門問。我、客服和店員三方對質結果,客服覺得我應該不用負擔解約料,但門市電腦系統顯示要付,客服說給他一點時間查證哪個是正確的。

4/6
早上打電話給客服,找不到原本的負責人(應該說接電話的女客服不讓我找昨天那個男客服,她說她也可以,好吧)。女客服不斷強調,網路寫的「不論加入月份為何,每年4月份為更新月」裡面的「更新月」,不是「不用罰款的更新月」的意思(雖然我不知道她在講什麼,大概是說4月只是要拿新的學生證去更新的意思嗎?);我的契約就是到今年11月,現在解約就是要罰錢。不罰錢的方法只有1個:加入「年間割引」,再綁約1年。

為了這個東西,我
4/3沒法解約,到今天平白多花了3天的月租費,跟那個客服把上面我說的那幾點理由都講了,她堅持還是得交3,150日圓的解約料。我已經無法跟softbank溝通了,而且看到那隻手機就生氣,今天4/6我去門市解約,無奈地在那個違約金同意書上打勾,徹底體會什麼叫做被定型化條款壓迫的弱勢消費者。

3,150
日圓不是什麼大錢,但是重點是在這個過程中,我覺得softbank對消費者毫不尊重,而且這不是第一次跟softbank發生衝突(去年11月去另一家門市辦學生割引時也差點氣死),每次他們都只會搬出「公司規定就是XXXX,你就得XXXX」這個說辭。這次解約後,我決定去消費者中心申訴,目前正在等待回覆。消費者中心的人打電話去softbank公司,陳述問題時,softbank職員態度的謹慎,跟早上對我說話的那個女客服態度,簡直是天壤之別。很悲哀,消費者實在是太弱勢了。

總之如果你也是
softbank的客戶的話,請小心!不要在4月以外的月份加入學生割引,否則3月畢業後就得被強迫再續1年約。

8 comments Add yours
  1. 別氣了。就當是練日文。想開一點就是了。
    vodafone(softbank幾乎完全承受了這個遺傳)最厲害的絕招,就是先用
    一些優惠吸引顧客來辦門號,等到有其滿意的顧客申請數之後,再突然取
    消該優惠。現在的優惠,其實並不表示將來會繼續維持。仔細看他們的契
    約書内容就知道,softbank有權在公告之後進行更改。這時候最麻煩的就
    是被綁約,必須以支付違約金來解約的人。

  2. Softbank在去年的番號可攜實行的時候,
    就狂打一堆有附加條文的假優惠,
    那時候我就覺得Sofkbank的企業形象很差了。

  3. 補充一下,我已經研究過softbank密密麻麻的契約條款,對我的狀況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也就是說,他們上面說的話都只是他們自己的「解釋」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這麼反彈的原因
    (一模一樣的折扣方案問題,au就完全不是這樣「解釋」的)
    決定要跟他們耗下去,後續情況我會繼續追加報告

  4. 法律的條文不也是沒有寫的很詳細,
    這樣法官才有”發揮”的空間.

    >>>…而且看到那隻手機就生氣…
    手機又沒有犯罪,
    氣壞了身體softbank也不會賠償.

    能否告知契約條款的日文網站連結(如果有的話)?

  5. 有的,網路上有約款
    http://www.softbankmobile.co.jp/corporate/legal/article/index.html
    我想我應該是適用「3G通信service契約約款」
    (最初簽約時是「vodafone 3G通信service契約」中的「第一種定期3G service契
    約」
    根據附則2(平成18年9月29日 涉外第06-0104號)
    我的契約從2006.10.1起自動變成「一般3G service契約」)
    「學生割引」的說明在「料金表」→「第1 基本使用料」→「1-3 typeⅡに係る適用」
    裡面

    順便附一下softbank跟au各自對「學割」的說明網頁
    softbank的(請看說明的第3點和倒數第2點)
    http://mb.softbank.jp/mb/price_plan/shared/orange/gakuwari.html
    au的(請看「ご注意」的倒數第4點)
    http://www.au.kddi.com/ryokin_waribiki/waribiki/gakuwari.html

  6. Softbank 真是厲害.

    學割是 1年単位のご契約,
    「不論加入月份為何,每年4月份為更新月」,
    重點是”更新”,是延長一年或變更契約種類,不是”解約”,
    也就是說2005年11月加入學割,2006年4月自動更新延長一年,
    至2007年4月解約則不必付解除料(因使用超過一年).

    你在2006年11月加入學割,契約是從那時候算使用Softbank”一年”,
    今年4月沒有學生身份但沒有使用滿”一年”,
    所以自動更新新契約種類延長一年,
    再綁一年約,
    即使至今年11月想解約,雖然自學割已使用Softbank一年,
    但”新”契約種類是4月才開始,沒有滿一年,
    所以Softbank可以要求解除料.

    KDDI au:「年割」にご加入のお客さまは「ガク割」にその契約期間を引
    き継ぎます。学生でなくなった場合、もしくは「ガク割」を廃止した場
    合、残りの契約期間を「年割」に引き継ぎます。

    KDDI 看起來滿一年(ガク割 + 年割)即可解約而不必付解除料,
    Softbank則太高招了,
    看起來用4月更新這招,不知道多了多少收入.

  7. >>>Softbank也在今年3月底前寄來一封「給學生割引契約的顧客們 契約
    期間的終了及更新手續的通知」函,告知曰,4月份學生割引終了,契約
    將自動變更成「年間割引」。

    這通知函標題的”終了”不知在信中有無詳細敘述,為什麼會稱”契約期間的
    終了”?
    如果認為是”契約期間終了”,那就可以不必付解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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