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Washington D.C.旅行談到Boston


(←華盛頓紀念碑)

1月下旬至2月上旬和男友在Washington D.C.玩了10天,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DC5天都嫌多吧。這次純粹是因為有大學同學W慷慨地把住處借給我們,才得以有如此悠閒的旅行,對待了17天的男友來說應該更像long stay的狀態。

 

 

DC是美國首都,除了白宮和國會可看外,還有許多大型博物館以及美術館。特別是市中心有個東西狹長型的公園National Mall,周圍環繞著美國史博物館、自然史博物館、國家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 of Art、美洲印地安博物館、航天博物館、非洲美術館、以及FreerSackler美術館。特色就是門票幾乎都是免費,面積也都大得令人驚歎。但展品內容的精采程度和面積無關,除了國家美術館是大而還算有當外,其他的展館並沒有令人印象特深之處,我反而比較喜歡Freer(算是中型美術館)以及另一個位在Dupont CircleThe Phillips Collection小型私人美術館。

                               從華盛頓紀念碑往東方眺望,這大片光禿禿的草地就是national mall↓


另外值得推薦的地方是
National Mall西端的華盛頓紀念碑,頂端的展望台應該是DC方圓數十哩內最高的地方,市區景色不用說,連雷根機場都一覽無遺。這也是免費參觀的景點,只要先到紀念碑下方的取票處拿票,在指定時間進場即可。我們去的那天是冷風颼颼的寒天,幾乎是馬上取票馬上進場,視野雖然好,但舉目所見皆是灰褐之冬色,想來春夏之後若再登塔遠眺,顏色一定鮮明更多。  

 

由於借住W家,少了住宿預算壓力,我和男友的行程很鬆散。1月末2月初正是美東寒冷的季節,天氣不好時我們經常待在家中或是只去附近的Dupont CircleAdams Morgan走走,和W的寶貝柴犬兒子Hiro一起玩。也因此才有機會在美國第一次看了現場的NBA球賽(很好笑吧,我的NBA初體驗竟然不是大名鼎鼎的本地波士頓塞爾提克隊,而是戰績不怎樣的華盛頓巫師);也在W溫馨的家裡看了今年的美式足球Super Bowl驚心動魄的比賽,現在想起依然熱血沸騰。
 

還有個難忘的經驗是W帶我們去了一家賣水煙(hookah)的bar,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抽煙。我們選了茉莉花味道的水煙,和一般香菸比幾來,水煙非常地淡,當我們抽了半小時後,W和男友開始精神微微亢奮,我卻一點反應也沒,他們檢測了我的抽法後告訴我要「吸到肺裡」才可以吐氣,於是我很認真的執行,卻被他們嘲笑哪有人抽煙一臉嚴肅的… 


整體來說
DC完全是個政治性都市,除了喬治城外,市內沒有太多可逛街之處,連中國城都不中國,彷彿徒有其名。我有次忍不住問W,到底他們都去哪買衣服,結論好像是鄰近的馬里蘭州或維吉尼亞州的shopping mall

在去過波士頓以外的其他都市後,漸漸地我體會到波士頓的特殊之處:這裡有著多元豐富的文化活動,包括古典音樂界代表性的交響樂團、美國排名前三的波士頓美術館,職業運動隊伍則有著棒球的紅襪、籃球的塞爾提克、美式足球的新英格蘭,都是戰績輝煌的一流球隊,市內也有規模不錯的
PrudentialCopley等購物中心。為什麼波士頓市人口不過60萬人,加上周圍衛星市鎮之後的大波士頓地區約400萬人,僅排名美國都會區的第10名,卻能夠培育發展出這些一流的文化?(請不要拿紐約來比較,紐約都會圈的人口是1,800萬人,能養出洋基那樣的隊伍是理所當然)

新英格蘭地區是美國獨立戰爭的發源地,或許是城市悠久的歷史經驗使然,讓古典文化有足夠紮根的時間(我說的是在美國當中相對而言歷史比較久,所以請不要拿巴黎或羅馬來比較)。即使波士頓的工商經濟活動早已不若紐約或西岸的矽谷,也或許是人文薈萃而又數量密集的大學所蓬勃進行的教育和研究活動,不斷為這個古老的城市注入新的活力,得以維持城市的生命。這個地方有著自由主義的傳統,麻州是甘乃迪家族的根據地,民主黨的地盤,也是美國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州。全美現在也只有麻州、康乃迪克州和加州(
status in flux because new licenses for same-sex marriages are unavailable as of November 5, 2008, and the future status of same-sex marriage is uncertain pending the legal challenges to Proposition 8. See wikipedia承認同性婚姻,麻州算是開明的少數例外。古典的歷史文化和先進的思想科技倂存於此,站在橫跨查爾斯河橋上所見的優美風光彷彿古老的歐洲城市般,同時卻可以想像MIT的某個房間可能正在進行最先端的實驗,哈佛的某個學者可能正在構思一套影響社會科學界數十年的宏大理論。

400
萬人的都會規模讓我自然聯想到台北。台北是我生活了20年之處,不過我並不覺得台北的文化內涵有深厚至此;札幌就更不用提了,文化程度上用沙漠形容並不為過(我沒有惡意,札幌氣候舒適、環境優美,不論人口密度、城市規模和物價水準都恰到好處的地方,我真的很想念那裡)。而硬體上的生活條件舒適度,尤其是擁擠程度,波士頓又大大勝過台北一截。記得男友剛來波士頓時,也是驚訝於週末假日購物中心的「不擁擠」程度;擁有典型台北人停車焦慮症的他,原本很擔心假日開車到市區會沒停車位,但10分鐘以內搞定時,他終於發現自己身處的大陸顯然並不是放假時所有人都往同一個地方跑。

很多波士頓的朋友跟我說,當你住過波士頓,就會對美國其他城市感到那麼一些不足。我似乎開始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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