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FTBANK事件後續報導

        46日星期五,在Softbank門市無奈地解約後,前往札幌市消費者中心申訴,把上一篇發生的情況跟負責人說明。之後負責人打電話給Softbank,要求他們對這件事情提出解釋和答覆。當然不可能立刻有回音,Softbank表示要確認契約條款,約定好星期二回電給消費者中心。

4
10日星期二,我把au學割和年割「契約期間共通」的規定列印出來,拿到消費者中心給負責人作參考,有了au明確的說明,讓我覺得自己的主張十分合理,softbank說要再延長一年「年割」才不用付解約料的說法,對照之下也顯得非常荒謬。

4
11日星期三,消費者中心來電要我跟Softbank聯絡,看來是有結果了,不過打電話過去,加上等待和確認的時間,花了20分鐘才跟我說負責人不在。原諒他們,這是免付費電話,而且對方承諾會回電給我。

4
12日星期四,Softbank來電說,不用收3,150日圓的解約料。理由是,第一,他們找不到簽契約當時的文件確認,第二,他們也不知道門市人員到底有沒有跟我們說明學割的規則,所以,這次就不收解約料。

雖然結論是我所希望的沒錯,但對於這樣的解釋,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重點根本不是
Softbank有沒有盡到說明義務,而是他們的契約解釋有問題。今天因為Softbank承認我的case「未盡說明義務」而使我獲救,這完全是個案判斷,其他同樣情形的消費者呢?還是面臨同樣的解約料問題。Softbank就是避不承認,自己的契約解釋有陷阱有問題。

很差勁,但是我得到我想要的了,我也沒餘力去救別人
(提訴訟的話或許可以,但是饒了我吧)。這件事情讓我學到了,1.Softbank是一間很狡猾的公司,用他們的行動電話要處處小心,契約書和任何相關文件都要保留好。2.並不是簽了名同意定型化條款後(我的例子是在解約料3,150日圓的文件簽名),消費者的權益就喪失了。不要放棄。3.自己協調不成時,找消費者中心幫忙吧。大公司很現實的,一個消費者說什麼他們根本不願意聽,只有找到了消費者中心這類的後盾才有可能跟他們對抗。

2 comments Add yours
  1. 恭喜(似乎不貼切)拿回解約料.

    其實Softbank還是很狡猾的,
    它怕萬一消費者中心將這種情形公佈,
    受害者會群情激憤,
    所以寧可以個案處理,
    我才不相信他們找不到簽契約當時的文件.

  2. 真是辛苦你了
    不過遇到不合理的事 就應該據理力爭
    換成是我 即使語言不是很通 大概也會跟他們吵起來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